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11-18 10:49

增值税税负率按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内销收入 + 外销收入)×100% 计算,其中实际缴纳增值税含免抵税额,免税收入需剔除。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0:55

我用(总的销项-总进项)/总收入,也剔除了免税收入,算出来的数和 用(实际缴纳税金+免抵税额)/总收入, 2个结果不一样,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0:56

因为你加上了出口的哦,数据不一样算出来肯定不一样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1:29

出口也计算销项,就是免抵退税额,用总的销项-总的进项,这样算也是没错的吧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1:32

嗯,这个也是没错的
但是如果算内销的就不加了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1:44

还是不太明白,我计算的结果不知道哪个是对的,我把数据发给你,你帮我算下那个是对的呢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1:47

你要算全部的税负率那你就加上出口的收入
如果只算内销的就只用内销的收入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1:58

这3张是我10月份申报的数据,免抵退和增值税表,麻烦帮算年度总税负是多少呢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2:00

算总收入的就是你上面的算法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2:04

那用)总缴税金额+免抵额)/总收入,这个公式计算的是什么税负率呢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2:08

这个是总收入的税负率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5:43

那这个公式计算的是什么税负,(内销销项+外销销项-总进项)/总收入,是不是矛盾了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5:47

前者是 “大税负”(包含附加税和免抵的隐性成本),后者是“增值税本身的税负”,适用场景和分析重点不同,因此不矛盾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6:15

那如果已知目标税负率,需要倒算勾选进项金额,那怎么计算呢,总缴税金额+免抵额/总收入,这个公式怎么推算进项要多少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6:16

步骤 1:按增值税税负率算基础进项增值税税负率 = (销项税 - 进项税) / 不含税收入则:进项税 = 销项税 - 不含税收入×目标增值税税负率
步骤 2:结合免抵额调整免抵额对应的附加税需纳入总税负,因此需额外减少进项勾选金额(或增加销项),确保综合税负达标。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6:23

可以举个例子吗,这个免抵额怎么确认,如果仅仅是进项的话,那用这个公式很容易就能算出来,但是免抵额又会影响总的税负,所以感觉有点绕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6:35

已知条件
总收入(不含税):1000 万元(内销 800 万,外销 FOB 价 200 万)
增值税税率:13%,出口退税率:10%
附加税率:12%(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5%)
目标综合税负率:(总缴税金额 + 免抵额 ×12%)÷ 总收入 = 3%
步骤 1:先明确核心变量关系
内销销项税 = 800 万 ×13% = 104 万元
外销不得免征抵扣税额(需转入成本)= 200 万 ×(13%-10%) = 6 万元
免抵退税额(退税上限)= 200 万 ×10% = 20 万元
设进项税额为 X(待求),当期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 -(进项税 - 不得免征抵扣税额)= 104 -(X - 6)= 110 - X
步骤 2:确定免抵额(关键!分两种情况)
免抵额是 “免抵退税额” 与 “期末留抵税额” 的差额,取决于进项税 X 的大小:
情况 1:X ≤ 110 万(应纳税额≥0,无留抵):
免抵额 = 0(因为无退税,全部缴税)
情况 2:X > 110 万(应纳税额<0,有留抵):
期末留抵税额 = X - 110
免抵额 = 免抵退税额 - 实际退税额 = 20 万 - min (期末留抵税额,20 万)
步骤 3:按目标税负倒算进项税 X
目标公式:(总缴税金额 + 免抵额 ×12%)÷1000 万 = 3%→ 总缴税金额 + 免抵额 ×12% = 30 万
假设适用情况 2(X>110 万,有免抵额)
设实际退税额 = 期末留抵税额(即 X-110 ≤20 → X≤130 万),则:
免抵额 = 20 -(X - 110)= 130 - X
总缴税金额 = 0(无增值税实缴) + 免抵额 ×12%(附加税)= (130 - X)×12%
代入目标公式:(130 - X)×12% + (130 - X)×12% = 30 万→ (130 - X)×24% = 30 万→ 130 - X = 125 → X = 5 万(不合理,因 X 需>110 万,排除)
假设适用情况 1(X≤110 万,无免抵额)
免抵额 = 0
总缴税金额 = 应纳税额(110 - X) + 0 = 110 - X
代入目标公式:(110 - X) + 0 = 30 万 → X = 80 万
结论:需勾选进项税 80 万元
此时验证:
应纳税额 = 110 - 80 = 30 万(实缴增值税)
总缴税金额 = 30 万(增值税) + 0(免抵附加税)= 30 万
综合税负率 = 30 万 ÷1000 万 = 3%(达标)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7:40

目标综合税负率:(总缴税金额   免抵额 ×12%)÷ 总收入 = 3%, 这里是不是少了一个+号,
如果用这个公式算增值税税负率:(内销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总收入,不能没有免抵税额,那这个公式是不是就不适用了,需要另外算了。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7:43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柚子咖啡 追问

2025-11-18 17:49

那如果用这个公式的话,我应该怎么倒算进项,能不能再举个例子,免抵税额不少于免抵退税额的20%

朴老师 解答

2025-11-18 17:54

内销应交增值税 = 内销销项税 - 可抵扣进项税(不含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退税率
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20%(题目约束)
综合税负率:(内销应交增值税 + 免抵税额 ×12%)÷ 总收入 = 3%
举例说明(代入具体数据)
假设条件:
总收入 = 1000 万元(其中内销收入 600 万,出口离岸价 400 万)
内销税率 13%,出口退税率 13%(无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城建税及附加税率 12%,目标综合税负率 3%
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20%
步骤 1:计算已知数据
内销销项税 = 600×13% = 78 万元
免抵退税额 = 400×13% = 52 万元
免抵税额最低要求 = 52×20% = 10.4 万元(设实际免抵税额 = 10.4 万元,满足约束)
步骤 2:按综合税负率倒算内销应交增值税
根据公式:(内销应交增值税 + 10.4×12%)÷1000 = 3%
内销应交增值税 + 1.248 = 30
内销应交增值税 = 28.752 万元
步骤 3:倒算可抵扣进项税
内销应交增值税 = 内销销项税 - 可抵扣进项税
28.752 = 78 - 可抵扣进项税
可抵扣进项税 = 78 - 28.752 = 49.248 万元 ≈49.25 万元
验证逻辑
进项税 49.25 万元 ≤ 内销销项税 78 万元,无留抵税额,出口对应进项税全转为免抵税额(10.4 万元,满足≥20% 要求)
综合税负 =(28.752 + 1.248)÷1000 = 3%,符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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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率按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内销收入 %2B 外销收入)×100% 计算,其中实际缴纳增值税含免抵税额,免税收入需剔除。
2025-11-18 10:49:47
对的
2017-12-15 13:40:29
对的
2017-12-15 13:40:19
就是你出口的货物对应的原材料的进项
2020-01-07 14:12:36
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019-03-28 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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