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10-22 17:4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2 17:52

您好,是的,这很可能就是中介垫资后撤资,因为正常投资是钱进公司账户,分录是借银行存款300万贷实收资本300万,但中介把钱抽走后,钱就变成了公司的一笔债权,分录就变成了借其他应收款300万贷银行存款300万,所以期初余额看起来就是实收资本300万挂账,但对应的资产不是钱而是其他应收款300万,这300万很可能早就被转走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2 18:04

嗯嗯老师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好?可以做减资来解决其他应收款挂账金额大的问题吗 减资200万 剩余其他应收款在慢慢消化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2 18:08

 您好,可以做减资,这是一个可行的思路,通过减资200万,会计分录为借实收资本200万贷其他应收款200万,能直接冲掉大部分挂账,使实收资本降为100万,其他应收款降为100万,但减资程序复杂且需要公告,剩余100万的其他应收款仍需处理,因为它本质是股东欠公司的钱,要么由股东归还,要么通过股东捐赠等方式消化,否则仍有被视同分红征税的风险。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2 18:42

老师,您说不处理就这样放着行不?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2 18:45

 您好,不太行的,长期放着风险很大,因为税务上会一直认定这笔其他应收款是股东对公司的借款,如果超过一年且无正当经营理由,税务局有权依法将其视同股东分红,强制要求缴纳20%也就是60万元(300万*20%=60万)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2 18:48

明白了,老师,那通过减资200万,您觉得这个可行不?您有其他的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2 18:52

 您好,减资200万是可行的,它能直接解决问题的一半,分录为借:实收资本 200万 贷:其他应收款 200万,这样账上就只剩下实收资本 100万和其他应收款 100万,但减资需要登报公告等法定程序,耗时较长且有费用。其他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最规范的“股东还款”,让股东将300万资金真正还给公司来平账;
二是“债转股”,办理增资手续将这300万债权转为股权,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 300万 贷:实收资本 300万,但这需要验资和变更注册资本;
三是相对简单的“股东捐赠”,由股东出具一份声明,将这笔欠款无偿捐赠给公司,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 300万 贷:资本公积 300万,从而彻底解决挂账和个税风险。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3 10:00

老师 本来是借方其他应收款300万 要解决这个 你现在借其他应收款300万 不是问题没解决还更大了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3 10:02

老师 这个是之前的股东在的时候发生的 现在不在公司了 这300万应该是中介垫子登记后 撤资 所以不存在股东把钱还回来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3 10:20

 您好,说得对,是我表述有误,债转股的正确分录应该是借:实收资本 300万 贷:其他应收款 300万,目标是将应收款冲平。鉴于股东已失联且款项实为中介抽逃,让股东还款不现实,因此可行的核心方案是通过减资或股东捐赠来消化这笔呆账:减资是办理工商减资至零,分录为借:实收资本 300万 贷:其他应收款 300万;股东捐赠是说服现有股东出具捐赠协议,将债权赠与公司,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 300万 贷:资本公积 300万,这两种方式都能彻底解决挂账并消除税务风险

甜蜜的乌龟 追问

2025-10-23 10:43

老师 这个情况放那不管 等注销的时候其他应收款转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纳税调增可以不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23 11:16

 您好,不行,这个操作在注销时行不通且风险极高,因为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300万转为营业外支出后,确实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做纳税调增(即增加300万应纳税所得额),但这并不能免除其最核心的原始风险——税务局在清算期间完全有理由认定这300万就是最初的抽逃出资,从而依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追究20%(6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并且由于长期隐瞒,罚款和滞纳金会非常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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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其他应收款可以直接转为实收资本实缴 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更有证据性
2024-12-13 11:52:34
你好,只是认缴,还没有实际缴纳出资,是这种情况吧 
2024-03-15 14:37:18
您好,这个自己写个情况说明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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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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