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10-17 16:46

按 10% 加计比例算:
当期可抵扣进项 = 30-5=25 万;
加计抵减额 = 4(上期余)+30×10%(当期提)-5×10%(进项转出调减)=6.5 万;
实际应纳税 = 80-25-6.5=48.5 万。

pansy 追问

2025-10-17 16:48

【解 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 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应计提的加计抵减额=30×5%=1.5(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 抵减额=4+1.5-5×5%=4+1.5-0.25=5.25(万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税额=80-(30-5)=55(万元)。
实际应缴纳增值税税额=55-5.25=49.75(万元)。不明白答案的?

朴老师 解答

2025-10-17 16:51

之前可能误按 10% 比例计算,而政策明确先进制造业加计比例为 5%,因此调减额和计提额均按 5% 计算,最终结果为 49.75 万元。(1)计算当期应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5%= 30 × 5% = 1.5 万元
(2)计算当期需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因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已计提加计额需冲回)= 转出的进项税额 × 5%= 5 × 5% = 0.25 万元
(3)计算当期可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余额 + 当期计提额 - 当期调减额= 4 + 1.5 - 0.25 = 5.25 万元
(4)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 进项转出)= 80 -(30 - 5)= 80 - 25 = 55 万元
(5)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 抵减前应纳税额 - 当期可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55 - 5.25 = 49.75 万元

pansy 追问

2025-10-17 17:05

好,谢谢老师

朴老师 解答

2025-10-17 17:05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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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这两个没什么区别, 只有(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2B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2020-03-22 14:11:30
你好,是的,不需要转到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20-04-07 15:30:01
进项税额多余销项税额,形成留抵,可不做分录
2020-01-11 11:15:27
您好 可以这样写分录
2019-04-09 11:56:23
你好,你是说应纳税额怎么计算吗
2022-04-24 08: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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