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10-03 13:03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3 13:03

您好,之前委托乙厂加工烟丝,成本60万加工费2.5万,乙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本月收回烟丝后,1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60%以60万对外销售。购进原材料花156万税20.28万,运输正常损失5%。两厢面包车转职工食堂,原值43万已折旧26万。购进写字楼800万税72万,80%用于研发20%用于职工健身,还购进办公电脑10万税1.3万。销售自产卷烟,100箱卖500万,30箱抵偿货款169.5万。对于剪掉连续生产的10%,虽然连续生产环节暂不缴纳消费税,但委托加工烟丝时已交过消费税,为避免重复征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领用的这10%烟丝对应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比如算出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60 + 2.5)÷(1 - 30%) = 89.29万,代收代缴消费税89.29×30% = 26.79万,可扣除消费税就是26.79×10% = 2.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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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有具体的题目吗?
2023-06-28 14:18:40
你好,进口烟丝用于生产卷烟,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
2021-05-27 21:16:58
你好,是的,是连续12个月
2019-03-29 10:08:00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跟车购税一样,购入时计入成本
2025-03-18 09:42:32
你好,那个是价内税。跟关税和车购税一样,都计入购买成本,还有契税
2025-03-18 0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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