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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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5:29:10
同学您好,发现了前期差错,要看企业用的是否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如果是,直接红冲掉错误记录的分录借款,如果不是,要把损益类科目换成以前年度损益。
2026-10-08 16:39:07
同学你好
这个下架了
2026-10-08 20:33:21
您好,不存在多交增值税。
四川公司开100万给甲方,按差额预缴,应预缴=(100万-98万)÷(1%2B3%)×3%=5825.24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第五条。重庆公司开98万给四川,属于合规分包款,四川公司凭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项目名称的发票,在预缴环节直接扣除98万,98万部分不在四川重复缴纳增值税。四川公司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同样按(100万-98万)÷(1%2B3%)×3%计算应纳税额,已预缴的税款可全额抵减,不会产生重复计税。
重庆公司就98万在其重庆机构所在地按简易计税申报缴纳增值税,这是重庆公司自身的法定纳税义务,不属于四川公司环节的多交税款。两家公司各自按差额计税链条完成申报,环节完整无重复,整体不存在多交增值税的情况。
如果四川公司此前未扣除98万分包款、按100万全额预缴,对应的多缴税款可通过更正申报申请退税,不会由重庆公司的合规申报形成额外税负
2026-10-08 12:37:57
同学您好,是4、5、6三个小问吧?我看看题目,文字有点儿多
2026-10-08 21: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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