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要求主体和附属竣工审计报告分开出具复核规定吗?可研中没有附属工程概算,但资金批复也没有将主体和附属工程区分出来
融智财税
于2025-09-11 16:21 发布 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9-11 16:23
你好,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中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分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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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文件可作为主体和附属工程财务决算的资金来源依据,但不能单独作为两者分开决算的工程划分依据。需补充申请 “主体 / 附属工程划分” 的补充批复,结合施工许可证、结算报告等,才能分别编制决算。
2025-09-04 13:39:44

都可以的,区别不大的
2017-07-26 11:10:58

你好,是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入账的
2017-12-20 16:18:54

你好,可以按工程预算成本比例进行分配
2018-08-21 22:16:25

你好!你如果确实是完工了,是可以的。
2018-01-10 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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