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8万元的课桌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2个月后交付课桌。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4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2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课桌,遭乙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4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033
于2018-07-02 05:14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7-02 06:5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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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答案是AD
因为是选择不正确的。就是正确的是BC
就是甲应先履行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乙应履行付货物的义务。因为甲只付了4万元,因此乙后支付,有不安抗辩权,并且应该支付4万元等值的货物
2018-07-02 07:39:15
A......................
2018-07-02 06:59:00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选项
2024-04-04 20:03:48
你好,乙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是后履行抗辩权
2020-02-10 15:38:46
同学,这个题应该选择D,看看哪里有疑问呢
2024-02-20 08: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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