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40 吨,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56 万元,另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5 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A 地板加工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A 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 万元、税额0.78 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时A 加工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A 加工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 ①组成计税价格= [56×(1-10%) +5+6]÷(1-5%)≈64.63(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1-10%)的依据是什么?
落雨轻叹莫言殇
于2025-08-16 11:03 发布 6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08-16 11:08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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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错,这个是不含税的金额
2023-07-11 09:34:41

D,应纳税额=168000×13%-1346-100×9%-8425=12060(元),实际税负,12060÷168000=7.18%,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168000×3%=5040(元)
2024-01-22 16:21:44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过来啊看看
2021-01-12 13:50:31

您好,因为农产品抵扣9%,深加工再抵1%进项税,入成本只有90%了
2024-07-30 23:07:22

您好,这个是这样这样的 300%2B10%2B40%2B5=355 这样的
2023-10-09 14: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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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08-16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