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邓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5-07-28 15:57
人身保险免税政策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
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需满足:首次给付年龄≥国家退休年龄、给付间隔≤1年)以及长期健康险(保险期间≥1年)。
免税条件:必须是纯保障型产品,不含高比例投资收益(如万能险、投连险的投资收益占比≤50%)。
示例:终身重疾险、退休年金险等符合条件的产品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短期健康险与意外险
纯保障型短期健康险(如一年期医疗险)可免税,但需在备案时明确“无理财条款”。
意外伤害险:仅限因“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意外事故触发的保险(如旅行意外险),若包含储蓄返还功能(投资占比>30%)则需缴税。
二、其他免税情形
出口货物相关保险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保证险,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增值税。
再保险与国际航运保险
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提供的再保险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
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特定行业保险
农牧保险:包括农业机耕、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等相关险种。
三、免税条件与限制
备案要求:保险公司需向银保监会备案产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
产品备案回执、保险条款、费率表;
合同中需标注“享受增值税免税”。
核算规则:免税与应税业务需分开核算,用于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佣金)需按比例转出。
投资型产品除外:若人身保险包含高比例投资收益(如返还型意外险、投连险),可能被认定为应税“贷款服务”(税率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