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5-04 17:14
计税金额是计算税费的基础金额,像销售额、收入额等按税法规定确定的金额。契税完税证明上的计税金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依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等,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土地、房屋权属转让方免征增值税的,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扣减增值税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Livia 追问
2025-05-04 17:22
朴老师 解答
2025-05-04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