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盈余是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并且这部分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那么这部分盈余被视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的所得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这种情况下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YX
于2025-04-25 10:01 发布 18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4-25 10:03
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相关通知规定,对个人从事 “四业” 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等征税范围的所得暂不征个税,而合作社按规定返还的盈余视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等的所得,属于 “四业” 所得,故可暂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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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相关通知规定,对个人从事 “四业” 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等征税范围的所得暂不征个税,而合作社按规定返还的盈余视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等的所得,属于 “四业” 所得,故可暂免征收。
2025-04-25 10:03:36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局备案后,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交税,可以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一般是要缴纳的哈
2024-01-05 10:48:19
你好,你需要做个税综合汇算
2020-06-23 16:18:04
你好,同学。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的
2021-05-21 11:32:46
财税[2015]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财税[201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2024-03-29 14: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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