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04-09 16:35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非嵌入式),或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非嵌入式) :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公式: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 适用税率(现行税率通常为 13% )
举例:若某企业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为 100 万元,则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100×13% = 13 万元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公式: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若上述企业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5 万元,则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13 - 5 = 8 万元
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公式: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3%
举例:继续以上述企业为例,即征即退税额 = 8 - 100×3% = 5 万元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 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顺序:
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若没有,则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若还没有,则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 ×(1 + 10%)。
举例:某企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 150 万元,经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为 50 万元,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150 - 50 = 100 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适用税率(现行税率通常为 13% )
举例:以上述企业为例,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100×13% = 13 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若该企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6 万元,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13 - 6 = 7 万元
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公式: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3%
举例:继续以上述企业为例,即征即退税额 = 7 - 100×3% = 4 万元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1:17

嵌入式与非嵌入式都有的情况怎么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1:20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
确定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 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 ×(1 + 10%)。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13%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税率调整为 13% )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需准确核算用于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3%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一般软件产品 )即征即退税额计算
确定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即该软件产品单独核算的销售额。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13%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同样,准确核算用于该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分摊。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3%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和非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 50 万元,其中计算机硬件成本为 30 万元(假设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参考 ),软件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2 万元,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为 5 万元。
计算机硬件组成计税价格 = 30×(1 + 10%)= 33 万元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50 - 33 = 17 万元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17×13% = 2.21 万元
嵌入式软件产品应分摊的无法划分进项税额 = 5×(17÷50) = 1.7 万元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2 + 1.7 = 3.7 万元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2.21 - 3.7 = -1.49 万元(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无增值税应纳税额,也就没有即征即退税额 )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为 30 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1.5 万元,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比例分摊后为 1 万元。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30×13% = 3.9 万元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1.5 + 1 = 2.5 万元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3.9 - 2.5 = 1.4 万元
即征即退税额 = 1.4 - 30×3% = 1.4 - 0.9 = 0.5 万元
此外,企业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需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以及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同时,应将选定的进项税额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3:08

无法划分部分的进项税在嵌入式和非嵌入式软件之间怎么分摊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3:1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具体如下:
按实际成本比例分摊: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软件产品应分摊的部分=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产品)实际成本合计 ÷ 当期全部成本合计。
按销售收入比例分摊: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软件产品应分摊的部分=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合计 ÷ 当期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产品的销售额合计。
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3:50

假设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和非嵌入式软件产品。总销售额200万,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 50 万元,其中计算机硬件成本为 30 万元(假设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参考 )软件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2 万元;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为 30 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1.5 万元,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为 5 万元(总的)。怎么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和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3:57

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由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参考,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已知计算机硬件成本为 30 万元,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 ×(1 + 10%)= 30×(1 + 10%) = 33(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 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 50 - 33 = 17(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13%(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软件产品适用 13% 税率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13% = 17×13% = 2.21(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软件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2 万元,需要分摊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
软件产品(含嵌入式和非嵌入式)总销售额 =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17 + 30 = 47(万元)。
分摊比例 = 软件产品总销售额 ÷ 总销售额 = 47÷200
嵌入式软件产品应分摊的无法划分进项税额 = 5×(17÷200)= 0.425(万元)。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2 + 0.425 = 2.425(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2.21 - 2.425 = -0.215(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 0,即征即退税额为 0。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
计算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13%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13% = 30×13% = 3.9(万元)。
计算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为 1.5 万元,应分摊的无法划分进项税额 = 5×(30÷200) = 0.75(万元)。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1.5 + 0.75 = 2.25(万元)。
计算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3.9 - 2.25 = 1.65(万元)。
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非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3% = 1.65 - 30×3% = 1.65 - 0.9 = 0.75(万元)。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4:04

也就是嵌入式和非嵌入式无法划分部分的进项税是按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进行分摊的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4:06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4:09

财税〔2011〕100号文件中好像没有具体说到两种都有的时候是怎样分摊  只是笼统的说了软件部分分摊的计算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4:11

是的,这个软件没说

一个人的happy ending 追问

2025-04-10 14:21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开票时金额是分开的  我计算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时直接按开票金额计算   下面还是文件中方法计算呢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朴老师 解答

2025-04-10 14:24

同学你好
按文件中的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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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非嵌入式),或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非嵌入式) :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公式: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 适用税率(现行税率通常为 13% ) 举例:若某企业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为 100 万元,则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100×13% = 13 万元 计算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公式: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若上述企业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5 万元,则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13 - 5 = 8 万元 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公式: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3% 举例:继续以上述企业为例,即征即退税额 = 8 - 100×3% = 5 万元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 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顺序: 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若没有,则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若还没有,则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 ×(1 %2B 10%)。 举例:某企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 150 万元,经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为 50 万元,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150 - 50 = 100 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 适用税率(现行税率通常为 13% ) 举例:以上述企业为例,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100×13% = 13 万元 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若该企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6 万元,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13 - 6 = 7 万元 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公式: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3% 举例:继续以上述企业为例,即征即退税额 = 7 - 100×3% = 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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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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