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是一家精神病医院,现在病人就医的费用除了医保拔付的以外个人自付部份我们医院是直接免了的,但现在税务局要求就减免的300多万补交80多万企业所得税,说即使医院没有收也应该算成收入,应视同销售,而且医保局也认可这是我们的收入,只是我们不收而已。想请问老师像这种情况如何应对?是否有没有相对的规定,医院减免部份不计入收入核算呢?
奔跑的蜗牛
于2025-03-05 13:38 发布 75次浏览
- 送心意
岁月静好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2025-03-05 13:41
您好,没有相应的规定,完全靠沟通。向税务局解释医保报销和医院减免的整体业务模式,说明减免费用并非医院的主动放弃收入,而是为了使更多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与医院的公益宗旨相符。同时,阐述这种减免行为并没有增加医院的额外经济利益流入,与视同销售所带来的经济实质不同。先争取一下,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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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①收入总额—②不征税收入—③免税收入—④准予扣除项目金额—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22-03-02 16:59:15

你好,是的,这两种征收方式就是这样分别计算的
2017-07-17 11:32:37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公司企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0-03-24 09:55:11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4-10 11:25:06

你好,计提,扣缴是这样做分录
2019-03-11 1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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