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公司去年第3季度红冲了发票500多万,分录,借:应收账款-5075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4491150.44元,销项税额-583849.56元。导致3季度营业收入是负数。第4季度10月份又做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491150.44元,贷:主营业务收入-4491150.44元。借:未分配利润-4491150.44元,贷:以前、调整-4491150.44元。借:主营业务成本4424778.76元,贷:以前、调整4424778.76元。借:以前、调整4424778.76元,贷:未分配利润4424778.76元,导致第4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本年未分配利润+利润表不等于年初未分配利润
春花秋实
于2025-02-28 11:17 发布 9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2-28 11:19
原因是第四季度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报表勾稽关系。解决办法是冲回该错误分录,保留成本调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分录,再重新计算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勾稽成立且税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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