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业务想咨询下老师,a公司和b公司有真实交易,并在2021年b公司把货物运送至a公司并安装调试成功,a公司付了60%的货款,2022年初,b和a公司说b公司因为内部调整,没法履行合同后续的税务,质保等,于是abc三家签订了三方协议,把b公司后续的业务转给了c公司,于是a把40%款项付给了c公司,c向a开具了40%发票。后来发现是b公司项目经理伪造公章签订的三方协议,a公司不知情,现在c公司被定性虚开,a公司构成收受虚开吗?

兴奋的店员
于2025-02-27 08:53 发布 226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5-02-27 08:55
你好,那后面的40%是不是C给A提供的服务。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那后面的40%是不是C给A提供的服务。
2025-02-27 08:55:11
你好,要开的,这个就是原来的税率的,只是需要调整以前申报表
2019-05-10 15:58:59
你好,是需要缴纳的呢
2020-06-22 17:19:34
同学你好
收入是开发票的时候确认
是收付实现制
2022-04-14 17:43:07
您好,可以的,这个没事,只要能开就可以
2026-05-25 11: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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