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个体户已经核定征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时,不可以扣除经营者专顶、专项附加、其他扣除,请问,可以扣除5000元/月*12个月的生计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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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02-02 11:23 发布 98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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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粒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02-02 11:25
个体户核定征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时,不可以扣除每月5000元的生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个体经营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基于其年度收入总额,在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确定的,而不是基于每月固定扣除5000元的方式。该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是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个体经营所得。
不过,虽然不可以扣除每月5000元的生计费用,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在核定征收性质后,仍然可以在结算时按规定扣除专项扣除项目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扣除项目内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商业健康保险、大病医疗、综合保险费、财产损失、捐赠等。
综上所述,个体户核定征收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准确了解可扣除的项目和范围,以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履行纳税义务。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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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收到100多万,如何开票运作才可最节税?
2023-04-13 15:57:56
您好,您是按什么核定征收的?,您说的这个核定征收六万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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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交就按核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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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2019-01-13 1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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