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物业公司,针对底商电费是代收代缴方式,底商用电直接去供电局开具发票,发票户头为我物业公司,底商拿着物业公司户头的发票来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给开具底商户头的销项发票。现在的情况是,有一批2017年度的开具我公司户头的进项发票还没认证未抵扣,跟底商用户沟通,他们不再需要发票。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三月风
于2018-06-05 14:52 发布 1062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8-06-05 14:55
根据收入与成本对应原则,我如果把2017年度的进项发票认证了就会在2018年度抵扣,不能计入成本就只能计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那么对应的收入呢?我如果开具收入发票的话,销项进项可以抵扣不会产生增值税,那么我开具的发票是2018年度,对我的所得税是不是就会有影响?理论上这项收入也是属于2017年度的,我现在该怎么做?求解
相关问题讨论

对方不要发票你们单位也需要确认收入。
2018-06-05 14:54:06

你好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费,一般不需要协议,属于工作范围
2022-01-17 22:32:07

我们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开水电费发票给租户
可以
2019-08-19 16:38:26

你好
实际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发票
2021-09-13 12:59:06

你好 要去改名字 改成你们公司的名字才行 你可以问问供电局那边什么要求
2019-06-13 14:24: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方亮老师 解答
2018-06-05 14:54
????三月风 追问
2018-06-05 14:58
方亮老师 解答
2018-06-0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