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工程承包给了个人张三,张三找李四开了材料票给我们!现在张三又把李四的材料款转给我们,由我们代付,不知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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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6-04 18:04 发布 1217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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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税务风险很高。既然这么做了,那就这样处理吧。
1.你付给李四的钱,当做是你公司直接购买材料的支出。
2.张三给你的钱,你除了挂在其他应付,还真没有更好的办法。
2018-06-04 18:08:54

你好,原则上最好是公对公
2021-07-29 16:08:05

同学,你保证你的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问题不大。
2019-11-21 10:33:13

你好,首先必须提供发票,其次不要公对私,现在税局在检测公对私大额交易
2020-06-21 09:51:41

你好,这种一般无解。施工企业这种情况比较多一些,必须符合三流一致,如果发票后期出现了问题银行流就不一致。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
2020-03-19 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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