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交生活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工厂上交生活费会计分录:
1、工厂发生员工生活费: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生活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工厂支付生活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工厂发放工资,收回员工上交的生活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生活费,
贷:银行存款,
工厂发生员工生活费,发放工资且收回员工上交的生活费时,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相关二级科目核算。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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