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项

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以后要办理的事宜如下:
(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的具体流程 问
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第三步:预览提交 页面是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若信息有误,请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若确认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 答
跨区域涉税怎样缴税 问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答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作废 问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不能作废的,如果企业在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表时发现填写错误的,可以重新申请一张正确的外经证,然后去工程所在地税务局报备的时候,将两份报表都提交给税务局,让税务局的人帮忙注销其中的一张即可。 答
怎么核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问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核销方式一般分为2种,一种是企业在完成该涉税事项,在当地税务局缴纳税金后,让税务局的人顺便帮你核销一下,就可以了。另外一种是企业拿到反馈表后,自己回到公司所在地,根据反馈表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核销。 答
预付账款过大存在什么涉税风险 问
预付账款过大,可能会导致被税务局查账,在查账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有需开进项发票,从而导致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处罚的风险,被税局处罚了还会影响单位在税务系统的信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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