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是受托方的资产吗

代销商品在会计上有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视同买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受托方视同购进商品,作为受托方存货。
2、收取手续费:这种方式,比较复杂:
(1) 以“法定所有权”为标准,对于委托方来讲,委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委托代销商品自然属于委托方的存货。
(2)在老制度下,受托代销商品是不属于企业存货的。但这样不利于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于是将受托代销商品记入存货,同是将相同金额的代销商品款记入负债。这样保证了报表的平衡,但同时也虚增了企业的资产。
(3)目前,受托代销商品的金额不反映在受托方的报表里,但是受托方将其作为存货纳入账簿中核算。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不管是哪方方式,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应该开发票吗?
答: 对的
委托代销商品,单纯听这个词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在委托方是资产,在受托方呢?直接问委托代销商品是资产吗?
答: 您好,学员,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帐,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加工物资 两样都是别人的,为什么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呢?还有受托加工物资属于负债吗?
答: 您好,学员,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委托加工商品要看所有权归属,如果其他企业委托本企业进行加工商品,那么虽然商品在本企业,但其实质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控制权还是属于委托方的,也就是说该商品不属于本企业,所以不属于受托方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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