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日期是怎样的

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日期分为三种: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期限是2年,一般前手的追索期是6个月,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追索期间为3个月。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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