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

1、成立的条件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2、占有权置权
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3、收取权置权
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4、使用权置权
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则上,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能占有、扣留,而不能使用。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留置权人得使用留置物:第一、留置权人经债务人同意,有权使用留置物。这种使用系经所有人同意的合法使用,留置权人当然取得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5、偿还请求权留置权
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如《日本民法典》第299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支出了必要费时,可使所有人予以偿还”。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6、优先受偿权
依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此种优先受偿权为除日本以外的采取物权留置权制度的国家所普遍承认。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的费用等。
股权筹资的条件有哪些
答: 同学你好,公司股权融资就是用企业的股权去融资。这种融资需要的条件有: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 3、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2021年5月,甲汽车租赁公司将汽车交付乙公司维修,乙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批发与零售。乙公司修理好后,甲公司及时支付了修理费,向乙公司取回汽车时,乙公司主张因甲公司未支付一笔到期的汽车零配件货款而扣留该汽车。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留置权行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企业间行使留置权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B.乙公司不可以行使留置权,因为甲公司已经及时支付了修理费 C.乙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通知甲公司在60日内支付汽车零配件货款 D.乙公司不可以行使留置权,动产占有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答: A,C 企业间的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有哪些票?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哪些票?
答: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有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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