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的范围有哪些

普通债权的质押,作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种社会现象,随着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的要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要求我们探索新的方法以适应经济的发展,为普通债权的质押在广泛程度上的使用创造条件。普通债权的在担保法上的地位的明确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的实现,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质押的范围比较窄,将可以质押的权利列举性规定为,证券债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而将普通债权的质押概括性地归于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如何理解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这一对普通债权质押的原则性规定呢。“其他权利”指除了上述列举的财产性权利之外,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即普通债权,或称之为一般债权。债权可以依合同取得,也可以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这种可转让的普通债权(如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即可以成为权利质押之标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有财产性内容的普通债权都可以质押,有的普通债权是不能质押的,如承租权利、不可转让的附有人身性质的一般债权、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等。
老师,审计质量复核范围和项目合伙人复核范围分别包括哪些?
答: 同学,你好 项目合伙人:在事务所中,审计项目合伙人主要是负责现场具体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一般是参与现场审计的,而且是报表审计的总负责人,要在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的;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事务所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参与现场审计工作,主要是对项目经理做的审计工作进行复核,复核项目经理现场做的审计底稿以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在事务所里,项目经理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后要将自己项目组的工作底稿和报告初稿交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通过复核后才准予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所得税应付福利费的范围有哪些?
答: 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长期应付款具体列报范围是哪些?租赁负债列报范围又有哪些?
答: 学员你好,施行了新租赁准则后,以前用的“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现在变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用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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