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商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物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者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一)购买商品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顾客取得赠品时,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当消费积分实质上是促销活动时,比如顾客可以折扣的方式购买商品,采用这种核算方式比较合理。在发放时不做会计处理,账面上不反映积分的价值,客户使用积分时直接计入使用当期的销售费用。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药店积分兑换商品的财税处理?
答: 积分全部换购商品账务处理 商业企业对会员送销售积分,当达到一定积分企业会选择积分送代金券或积分兑换礼品,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送积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2.1)积分兑换礼品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兑换礼品) 贷:库存商品(兑换礼品) (2.2)积分兑换代金券 借:递延收益 贷:预收账款 使用代金券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积分配送时的财税处理 积分销售的做法是,当顾客购买商品时,商场按销售金额给予顾客一定数量的积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如果满足商场的兑换条件,顾客即可用积分兑换或换购商品。 目前对于积分销售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①将顾客付款的一部分分配到积分,对这部分销售收入的确认予以递延,简称收入递延法;②销售商品按一般销售业务处理,同时将提供积分奖励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从销售方式的实质来看,商场销售商品并配送积分本质上是一种折扣销售行为,但这种折扣不是一次销售就能实现,只有当顾客存在后续购买行为时折扣才可能会真正发生。因而销售商品并配送积分不是单独的一次销售行为,它与后续的销售行为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会计处理上不能将其简单地作为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处理,因此采用收入递延法比较妥当。
您好、积分兑换做什么账务处理?
答: 你好,当消费积分计划实质是预收账款行为时,比如常见的超市积分达到多少多少,就能兑换纸抽等礼品,在这种情况下适合采用递延收入法进行账务处理。举个简单的例子:甲超市销售了100元的货物,成本为80元,赠送了客户100积分,积分的价值为5元,可兑换一盒纸抽,成本为3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买商品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 递延收益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二)顾客取得赠品时 借:递延收益 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 贷:库存商品 3 (三)失效积分 借:递延收益 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二、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当消费积分实质上是促销活动时,比如顾客可以折扣的方式购买商品,采用这种核算方式比较合理。在发放时不做会计处理,账面上不反映积分的价值,客户使用积分时直接计入使用当期的销售费用。例如:甲商场规定,会员消费500元即可获得500积分并享受8折优惠,李某在达到积分要求后,花费了160元购买了价值200元的商品,成本为150元。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60 销售费用 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如果顾客不参加促销活动则企业无需进行任何会计处理。 三、作为合同负债核算 企业新收入准则中规定,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奖励积分也属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客户行使选择权兑换商品时,通常认为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此时要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负债,在消费者未来行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再计入相应收入。例如:甲商场规定消费500元即可获得价值50元的500积分,在下次消费时可以进行抵扣。账务处理如下: (一)客户获得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合同负债 50 (二)客户行使选择权或选择权失效时 借:合同负债 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请问公司用户用完成任务获得的积分兑换礼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答: 同学你好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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