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时间是几年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本身分为很多种类,其中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存30年。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其他会计资料则根据实际情况,为10年、30年或者永久保存。
扩展知识:
5. 会计科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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