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什么

企业发生下列行为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什么情况下不视同销售
答: 你好,自己生产的商品企业自用,无偿赠送,招待, 职工福利要视同销售的。其他不需要
视同销售,什么情况确定收入,什么情况不确定收入
答: 好,视同销售情形如下,确定收入的依据是同类产品的销售平均价。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以上8种情况中,第(3)、(4)、(8)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入。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委托代销的受托方在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
答: 受托方在没有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委托方,且没有自行销售行为时,视同销售。主要发生在受托方仅负责代销,未进行实质性销售活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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