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计税基础是什么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
2、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就可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公式分别为: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答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问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答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问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 答
消费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 问
一般是计入,但也有计入成本的。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问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如果销售价格大于委托加工时交的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时,不是需要再继续计算缴纳消费税?
答: 学员你好,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如果销售价格大于委托加工时交的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时,需要再继续计算缴纳消费税 但考试时一般会认为收回直接出售不再加高价格了
老师您好,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为什么分录是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为什么不是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答: 这是因为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时,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是税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消费税征收的,而不是企业出资的,所以分录要把应交消费税记在贷方,应收账款记在借方。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什么时候委托加工物资计算消费税要采用计税价格?
答: 同学,你好 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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