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怎么做分录

随同产品销售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按其计划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其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怎么做分录?
答: 你好, 随同产品销售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答: 这类商品的会计处理一般都是把包装物的成本计入商品的成本中,用于估计价格的计价依据仍然是商品本身的价值。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答: 同学您好,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不随应税消费品销售只收押金的包装物,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3、既随应税消费品销售又收押金的包装物。实际经营中,有时存在销售带包装且包装物已作价的应税消费品,又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押金暂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对作价销售的包装物征收消费税,但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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