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发出材料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并支付加工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出售委托加工物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1.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收回的时候,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等等,销售时的分录呢?2.那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销售的账务处理呢?
答: 您好!直接销售的,收回的时候计入库存商品,销售的时候 街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用于连续生产的,你收回的时候当原材料,然后领用的时候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请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卖掉时进项税怎么处理?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进项税怎么处理?
答: 同学您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货物后若直接销售,消费税就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若加价销售或连续生产就计入应交税费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为什么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呢?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计入成本
答: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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