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的专用发票冲红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若你公司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原因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你公司是由于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不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则此发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担此损失,公司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偿。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的和还未认证的冲红的区别
1、不同一: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只能由购方来冲红,销方冲红去税务是没法通过的。因为票已认证,表示票面本身是没问题的。
一般是发生了退货、折让等情况才用冲红,那么购方从开票系统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携带抵扣联和两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折让说明去税务局开具红字通知单,通知单给销方开具负数发票~当然,具体需要什么资料还要按当地税务局的规定来。
2、不同二: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如果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
如果是跨月了(就是上上个月及更早开具的),只能勾选购买方拒收。然后携带冲红申请单、发票、情况说明或拒收证明等到税务部门开具通知单,销方再开具负数发票,并视情况补开新的发票。如果发票已经过了180天还未认证,那就只能做账,没办法冲红重开了。
未认证的专用发票冲红后如何处理?综合以上所述,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再认证抵扣。如果是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认证可以向税务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是否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疑问都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