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2)会计分录: 7月5日,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贷:银行存款 226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200 贷:工程物资 200 7月15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钢材: 借:在建工程 30 贷:库存商品 30 10月31日,确认7月至10月累计支付的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4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熟低原则,不高估资产
规章办法 法规条例
教育费附加3%地方附加2%
今日打卡
短期租入不属于固定资产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