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100×25%=25(万元),实际在甲国已缴纳税款24万元<25万元,其已纳税款可以全部抵免。该企业2025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100)×25%-24=126(万元)。故选A。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