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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选项B未减除税费544.5元,不当选。(2)选项CD未考虑减除20%的法定费用,不当选;选项A计算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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