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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居间费金额大,入账方法
1.签具合规居间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标注“居间服务”或“业务佣金”,严禁使用“好处费”“茶水费”等违规表述,依据财税〔2009〕29号规定,表述错误将导致支出无法税前抵扣;同时付款必须采用公对公方式,严禁私账转账或现金支付,避免涉嫌偷税风险。 2. 做账时固定计入“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分录为:借: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专票时添加),贷:银行存款;发票需取得“经纪代理服务*居间费”类目,对方为公司优先索取6%专票,对方为个人需取得其代开的1%普票,并代扣20%-40%个税。 3. 依据财税〔2009〕29号,居间费税前扣除上限为对应合同收入金额的5%,超5%部分账上可正常计入,但年底汇算清缴时需调增利润,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大额居间费可通过拆分小合同或协商降价的方式,合理控制扣除比例,确保流程合规、财务顺利入账。
1.签具合规居间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标注“居间服务”或“业务佣金”,严禁使用“好处费”“茶水费”等违规表述,依据财税〔2009〕29号规定,表述错误将导致支出无法税前抵扣;同时付款必须采用公对公方式,严禁私账转账或现金支付,避免涉嫌偷税风险。 2. 做账时固定计入“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分录为:借: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专票时添加),贷:银行存款;发票需取得“经纪代理服务*居间费”类目,对方为公司优先索取6%专票,对方为个人需取得其代开的1%普票,并代扣20%-40%个税。 3. 依据财税〔2009〕29号,居间费税前扣除上限为对应合同收入金额的5%,超5%部分账上可正常计入,但年底汇算清缴时需调增利润,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大额居间费可通过拆分小合同或协商降价的方式,合理控制扣除比例,确保流程合规、财务顺利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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