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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项A:应纳税“调减”100万元;(2)选项B:限额=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过了限额,税前准予扣除56万元,应纳税调增=60-56=4(万元);(3)选项C:限额=400×8%=32(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未超过限额,税前准予扣除30万元,不必纳税调整;(4)选项D:3个项目的纳税调整额=-100+4=-96(万元),即纳税调减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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