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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本题乙公司无同类产品出售),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6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30万元)÷(1-消费税税率10%),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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