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出票人/承兑人(主债务人):2年

- 远期汇票:到期日起2年

- 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

2. 对支票出票人:6个月

- 起算:出票日起6个月

3. 对前手(首次追索权):6个月

- 起算:被拒绝承兑/付款之日起6个月

4. 对前手(再追索权):3个月

- 起算:清偿日或被诉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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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加油
没说出售,出售会影响~
预计负债,属于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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