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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旧房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甲公司转让土地的增值额=支付的价款-评估价-扣除项目金额=1 000-400-250。
甲公司转让土地的增值额=支付的价款-评估价-扣除项目金额=1 000-4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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