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A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60×25%-600×10%=30(万元)。
A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60×25%-600×10%=30(万元)。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