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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016年4月至2023年4月,共计7年;(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关,应按照5 000元计算;(3)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补偿基数=7×5 000=3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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