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9 900+[(150-1 000×14%)+60]=9 970。
而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职工福利费最多为1 000×14%=140(万元),但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扣除了150万元,多扣除了,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调增。
当期净利润=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费用=9 900-2 492.5=7 407.5(万元)。
而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职工福利费最多为1 000×14%=140(万元),但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扣除了150万元,多扣除了,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调增。
当期净利润=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费用=9 900-2 492.5=7 407.5(万元)。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