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本题中,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无需考虑,所以,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3×13%=14.69(万元)。
故选B。
本题中,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无需考虑,所以,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3×13%=14.69(万元)。
故选B。

3
首赞
(0/1000)
评论
为自己而活: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3小时前
评论
首赞
以爱还爱牛哥: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1小时前
评论
首赞
莫忘吾知音:增值税附加申报表
22小时前
评论
首赞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