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这样的权利吗?令我吃惊,他不应该拒绝付款吗?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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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嘉诚:银行没有行政处罚权,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处罚空头支票的权力 。 一、法律依据(初级必背)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签发空头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 二、银行的角色(不是处罚,是执行+报告) 1. 拒付+退票:账户没钱,银行不垫款、直接退票(体现银行不垫款原则)2. 报告义务:银行发现空头支票,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由央行处罚3. 辅助措施:可停止出售支票、纳入黑名单,但这不是行政处罚 三、一句话记 银行只退票、不罚款;罚款权在央行。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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