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说法错误的有:
-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错误。
正确规定是复议机关应在5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 行政复议涉及听证的方式审理的,听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错误。
税务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 行政复议书一经出具,即发生法律效力
错误。
行政复议书送达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非“一经出具”。
-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错误。
申请人应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以上四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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