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
首赞
(0/1000)
评论
偶偶: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06-15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