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一是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二是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三是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四是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1
1
等1人点赞
(0/1000)
评论
小杨:同学你才早哦!
2024-07-12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中级协议班
中级签约协议班交流圈
可以交流中级备考/学习的相关话题
班主任会同步社群的重要信息/学习资料等内容喔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