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评论
3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巩固基础知识
使劲学就过了
666666
打卡学习
打卡打卡
打卡了
学习学习
打卡学习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