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营业)收入=1500+200+20=1720(万元);(2)限额1=1720×5‰=8.6(万元),限额 2=80×60%=48(万元),限额1<限额 2,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8.6万元。
评论
2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坚持学习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好闷热的天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