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4人在10%以下所以无需如此,但5人就在10%以上;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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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过过!!!!!
哈哈哈
加油加油努力
打卡打卡打卡
每天进步一点点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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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结年末,账结月末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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